市场监管领域案件类型交流

        2月17日,上海翰亨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市场监管领域案件类型交流会,所内多位律师参与交流。

        本次交流会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出发,交流讨论了市场监管领域案件的类型,包括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广告、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商品交易等方面,并通过上海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上海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案等具体案例深入讨论了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行为的特点。 

       同时交流了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的具体流程,其中深入讨论了听证程序,当行政相对人面临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或者营业执照,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价值总额数额较大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时,有权要求听证。

        上海翰亨律师事务所在此提醒,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规定,申请听证的期限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逾期将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因此要及时行使权力,避免错过听证申辩的机会。

沪ICP备2021014738号-1 沪ICP备2021014738号-1